金普新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全面贯彻落实“四个最严”,开展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监管专项整治。
1.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在全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,现场张贴公开承诺书。
各经营企业进货要求严把进货关,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重点做到“三查验”:一查供货商资质(食品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)。二查产品批次对应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(进口产品还要查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及中文标签)。三查产品外观及标签标识。

2.建立销售专柜或专区。
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在专柜或专区销售,并设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,不得与其它食品或药品混放,做到消费提示。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上注明的储存条件储存、销售。企业建立自查制度,并定期检查库存和卖场乳粉,必须对发现的过期、变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,及时采取退市、清理。
通过检查发现各经营企业能履行主体责任,严把进货关,诚信经营,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确保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安全。